相关文章
Apr 28, 2020 10:50:06 AM 浏览:89554 收藏:1
中央政策
一、明确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二、增值税减免征政策本月截止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三、纳税人实际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起始时间的选择问题
为进一步明晰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告明确,在某项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该项政策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政策的时间。在一般纳税人实际享受某项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相关减免增值税政策后,选择放弃其减免税权的,与销售货物放弃减免税权一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四、延长2019年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报送期限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31日前无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2019年12月份完成的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所对应的《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的,可以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
其他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
一、劳动节放假安排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二、电子数据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生效。该决定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根据该决定电子数据包括:
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今后,这些电子数据都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啦!
三、交通违法罚款新规5月1日执行
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新《程序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容修改包括如下6个方面:
1.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2.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违法信息通知要求;
3.增加了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
4.完善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5.规定了信息转移制度;
6.增加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
四、拒绝“讨薪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来了!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国务院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自5月1日起施行。《条例》突出了以下几方面:
1.坚持源头治理,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足额支付工资,并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
2.压实监管责任,重视多方协同治理;
3.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细化特别规定;
4.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工资支付;
5.明确工资清偿责任,实行全程监管。
五、2020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9:00至7月8日24:00